管道天然气供气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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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民用燃气气源主要是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居民用气价格为2.55元/方,CNG汽车加气3.89元/方,液化石油气价格受市场调控,政府不定价。 管道天然气经营范围及服务电话:钢城城区及钢城所属乡镇为莱芜中石油昆仑燃气经营范围;大王庄镇、羊里镇、方下镇、牛泉镇及高庄街道办事处及经济开发区部分区域为莱芜金鸿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剩余区域为莱芜市燃气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服务电话分别为:莱芜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5877701;莱芜金鸿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6555567;莱芜市燃气热力公司:6238111。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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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1、根据管道天然气经营范围,由房产开发单位、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向相关供气企业申请。 2、供气企业根据天然气管网建设情况并到现场进行勘查后,对是否符合供气条件给予答复。 3、符合供气条件的,由供气企业核定相关费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供气用气合同。 4、供气企业出具燃气工程施工图,施工图经相关机构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并施工。 5、竣工验收合格后,供气企业告知全体用户,统一给予置换通气。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