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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发布日期:2018-04-28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中共莱芜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7]18号)、第十七届莱芜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纪要、莱芜市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莱芜市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莱水改字[2017]1号)、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芜市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门整合调整方案的通知》(莱政发[2017]21号),将原由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城市供水、计划用水、城市节水、中水回用、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汛等职责划入市水利与渔业局管理。原莱芜市供水排水管理处已经撤销事业单位建制,并完成资产审计。根据《资产负债交接协议书》,原莱芜市供水排水管理处的资产、债权、债务已移交至市水利与渔业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注销莱芜市供水排水管理处事业单位法人。请债权人自2018年4月28日起90日内向拟注销单位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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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365官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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